一、报送材料:
1、收款收据:拨付金额空白,其他信息请事先填好并打印(转入“2017年第三批研发经费补助资助款”,“NO:”不填),打印二份盖财务章;
2、企业研发项目情况:《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的“附件5.“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2016年度(以税务核查后的为准),打印盖公章,同时现场拷贝EXEL电子版。
二、办理地点:虎园路2号5号楼406。
三、办理时间:1月19日前。
收款收据.xls
97号公告附件5:“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xls
2017年度第三批研发补助资金办理手续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