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厦海政【2015】170号)有效期将至,根据区领导指示,对该项政策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评价,为后续政策的制订实施、调整或废止提供依据。经研究,将对相关单位进行情况调查。
请接到通知后,填写附件(《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实施情况调查表),于9月30日前以邮件方式(请发2份文件,一份为EXEL表格,一份为盖公章扫描件)提交。
该项工作委托厦门市技术创新协会承担。
联系人:李志超2058997,陈岳震2029035
邮箱:kjjcxxh@163.com
附件:《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实施情况调查表
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