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思政[2013]29号)已实施四年,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工作的通知》(厦思政办[2017]56号)文件要求,对该项政策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将进行全面评价,为重大行政决策继续实施、调整或废止提供依据。经研究,将对相关企业进行情况调查。
请接到通知后,填写附件(《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情况调查表),于7月31日前以邮件方式(请发2份文件,一份为EXEL表格,一份为盖公章扫描件)提交。
该项工作委托厦门市技术创新协会承担。
联系人:李志超2058997,陈岳震2029035
邮箱:kjjcxxh@163.com
附件:《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情况调查表
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