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下午,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在厦门凯宾斯基大酒店联合举办“2017年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专题培训会”,旨在帮助研发企业充分了解和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市科技局李波副局长、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市科技局体系创新处孙笑东处长主持会议。
李副局长讲话时强调,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一项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实现创新发展,这也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该政策从2008年至今,全市共有2811家次企业享受了该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116.19亿元,涉及减免税额达28.08亿元。2016年,我市首次在市科技计划中设立“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计划”,根据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数额,市科技局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大政策可叠加享受,企业在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同时,又可享受科技经费补助,而且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愈多,享受的税收越优惠,获得的财政补助也越多。
会上,市国税局吴庭玮主任详细解读了研发费用归集政策要求,市技术创新协会陈小菲秘书长介绍了研发项目鉴定政策要求,并补充说明了企业申报研发经费补助的注意事项。本次会议首次采取二维码报名,凭入场券进场,参会企业近700家约1000人,会场秩序井然;同时,培训会视频录像随后放在市科技局和市技术创新协会网站及公众号,供下载学习。
(体系创新处 高爱绒 市技术创新协会 陈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