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2022年研发费用补助部分企业相关信息核实需提供的材料(第二次)

来源:发布时间:2023-02-02

一、2021研发项目情况

* 指2021年度归集并申报研发费用的所有项目

1、2021年度研发项目汇总表(所有项目应在汇总表上全部列出,汇总表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 项目资料按以下以下要求及顺序分项目整理提供(每个项目用红纸隔开)

2、立项报告及决议文件

3、研发项目总结报告(请详细说明:项目自立项起到目前,主要开展的研发工作,取得的技术成效及创新点)

4、与研发目标对应的研发过程不同阶段的原始记录(如设计图纸、软件开发编程记录、配方记录等,本次可先提供代表性或核心记录);
5、验证是否达到研发目标的不同阶段的原始测试记录(测试记录、测试报告等);
6、研发过程中发生变更、修改的原始记录;
7、因本研发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

8、研发人员名单




材料双面复印胶装一份加盖公章,邮寄至厦门市技术创新协会(思明区虎园路2号5号楼402,收件人:黄海荣,电话:2056133)。寄出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1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下载附件

2021年度研发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