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2020年第五批及2021年第一批(提前拨付)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拨付手续须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0-12-11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做好2020年第五批及2021年第一批(提前拨付)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拨付工作,有关须知如下:

公示名单内的企业(公示名单请登陆厦门市科技局网站http://sti.xm.gov.cn/,通知公告中查看)请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以下两个事项才能获得补助:

一、填报主要信息

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jq/100797683.aspx)填写企业主要信息,须填报准确!以免影响补助。

二、填写收款收据

1.请下载本须知附件《收款收据》。

2.《收款收据》中“补助金额”按短信发送的数据填写,同时获得2020年第五批和2021第一批(提前拨付)的企业,须分写两张收据。

3.“NO.”空着不填,时间按照模板,其他信息均须填写(会计不能与出纳同一人)。

4.请用电子文档填写后打印,盖财务章

5.公司名称有变更请在收据后附上准予变更通知书,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收据填写示例:


三、快递收款收据(EMS或顺丰邮寄

收件单位:厦门市技术创新协会

收件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5号楼406室

联系电话:2056133

收件人:黄海荣

四、快递红头文件

1.红头文件将以快递方式,送达企业

2.请在收到红头文陆创新协会网站下载模板,自行填写及打印。


特别通知:后续研发费用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培训、通知以及信息交流等事项将通过钉钉群进行发布以及点对点对接,请扫码入群,须实名认证。


下载附件

2020年第五批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收款收据.xls

2021年第一批(提前拨付)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收款收据 .xls

2020年第五批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红头文件--附件(获补助企业填写后打印并自行留存).docx

2021年第一批(提前拨付)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红头文件--附件(获补助企业填写后打印并自行留存).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