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做好2019年第四批及2020年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拨付工作,有关须知如下:
公示名单内的企业(公示名单请登陆厦门市科技局网站http://sti.xm.gov.cn/,通知公告中查看)请务必于3月17日前完成以下两个事项才能获得补助:
一、填报主要信息
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jq/63737087.aspx)填写企业主要信息,须填报准确!以免影响补助。
二、填写收款收据
1.请下载本须知附件《收款收据》。
2.《收款收据》中“补助金额”按短信发送的数据填写,同时获得2019年第四批和2020第二批的企业,须分写两张收据。
3.收据日期填写“2020年3月23日”,“NO.”空着不填,其他信息均须填写(会计不能与出纳同一人)。
4.请用电子文档填写后打印,盖财务章。
5.如公司名称有变更请在收据后附上准予变更通知书,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快递收款收据(用EMS或顺丰邮寄)
收件单位:厦门市技术创新协会
收件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5号楼406室
联系电话:2056133
收件人:黄海荣
四、快递红头文件
1.红头文件将以快递方式,送达企业。
2.红头文件的附件请在3月25日后登陆创新协会网站下载模板,自行填写及打印。
特别通知:后续研发费用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培训、通知以及信息交流等事项将通过钉钉群进行发布以及点对点对接,请扫码入群,须实名认证。